关于进一步明确寝室长工作职责的通知
浏览:18826次发布时间:2019-10-30 11:25:26来源:本站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营造整洁、健康、文明、和谐的学生宿舍环境,现对寝室长工作职责做进一步明确。
一、寝室长的定位
寝室长是班级学生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宿舍管理的主要力量。寝室长应充分认识自身角色的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在学生宿舍管理中起好模范带头和管理服务作用,成为同学的好榜样、老师的好帮手。
二、寝室长工作职责
(一)做好信息反馈工作。主动了解、关心宿舍同学的思想、学习、身心状况,并适时向辅导员进行汇报;落实好“每日查寝制度”(周日至周四22︰30;周五、周六23︰00),督促宿舍成员按时就寝(熄灯),对未按时归寝的同学要掌握其去向、督促其归寝并及时向辅导员报告,宿舍楼栋关门前(周日至周四22︰00;周五、周六23︰30)仍未归寝的,要再次向辅导员报告。
(二)做好安全检查工作。认真学习和宣传防火、防盗等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宿舍同学一道做好本宿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不能自行排除的,应向辅导员、宿管员上报并协助解决。
(三)做好文明宿舍创建工作。做好本宿舍卫生值日安排,督促宿舍成员做好卫生保洁工作,争创文明宿舍。
三、寝室长的考核
依照《海口经济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办法》和本通知所列的“寝室长工作职责”,定期由二级学院进行考评,其结果将作为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推优入党、评定奖助学金的重要依据。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选聘配齐。各学院、各班级要充分认识寝室长在学生宿舍管理中的重要性,在各级学生骨干、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中遴选责任心强、群众基础好的同学担任寝室长。
(二)加强指导,规范管理。各学院、全体辅导员要加强对寝室长工作的指导和培训,使其真正成为学生管理的得力助手;全体学生要充分理解和支持寝室长的工作,如出现打击报复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