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闪亮的青春”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
浏览:13427次发布时间:2020-05-21 16:56:09来源:本站
海经院通〔2020〕11号
各学院:
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鼓励大学生基层就业和创新创业的号召,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全国中心”)组织开展第三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宣传报道活动。为做好本次活动的基层典型人物推选工作,经我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海口经济学院2020年度“闪亮的青春”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基层就业大学生
“基层就业”的界定是: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推送范围包括在校或毕业5年内符合上述条件及参加上述基层项目毕业生。每个学院推荐人数不少于3名。
2.大学生创业人物
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6年到2020年毕业)的大学生,突出创业事迹,可提及毕业院校以及创业过程中学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每个学院推荐人数不少于3名。
3.军营大学生战士
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每个学院推荐1到3名。
二、推选渠道
1. 学院推荐
二级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按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荐材料的初审和上报。
2.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自荐
通过学校就业中心官方微信发出通知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以根据要求自行撰写资料,按要求直接向就业中心上报。
三、宣传方案
1.审核上报
各学院整理上报文稿并进行初审,就业指导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表格和文稿进行审核,并择优上报至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复审。
2.文稿格式
每篇事迹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Word文档),每篇事迹文需附3张人物照片(JPG文件,文件大小不低于3M,符合清晰印刷标准)。
3.媒体登载
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征集到的人物事迹将在学校就业官网开辟专栏报道,并将在学校“海经院就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进行选登。
推荐并获得入选海南省上报的典型人物事迹,将有机会在《中国大学生就业》杂志、新职业网、学信网、各省市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刊发宣传。全国中心和中国网会联合举办“2020大学生就业创业年度新闻人物”发布活动,人选将从本次征集到的人物中产生,并将获得持续深度宣传报道。
4.发放证书
针对此次活动中各学院推荐的人选,经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价后,对最终入选海口经济学院2020年度的“十佳”就业人物、“十佳”创业人物、“大学生战士”优秀人物颁发《闪亮的青春》纪念证书。
我校推荐人物如入选至全国中心,则全国中心将会为其颁发《第三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纪念证书。
四、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0年6月5日前,按照文件要求的格式,将推荐人选相关事迹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周老师 0898-65733542
邮 箱:527724770@qq.com
附件:2020年度“闪亮的青春”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推荐表.doc
海口经济学院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