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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经济学院“一师一优课”管理办法(试行)

浏览:24288次发布时间:2019-04-19 09:22:13来源:本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在线精品课程建设及模块化课程建设,学校决定实施“一师一优课”制度,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目的与意义

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重点,也是确保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占主体地位,也是课程建设的主体。实施“一师一优课”制度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每位专职教师通过承担或参与至少一门优质课程的建设与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并使课程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着重大意义。“一师一优课”是指教师通过“深钻”一门课程,改革课程的教学方法与手段,规范和上好一门课程,从而整体提升课程教学质量。“一师一优课”建设从教师和课程两个着力点入手,联动推进,整体提升我校教师的教学能力与水平,推进课程建设与课程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概念和范畴

“一师一优课”的涵盖范围特指我校所有专职教师承担或参与至少一门优质课程建设。优质课程包括优质课程资源和优质教学两个方面,课程内容和组织形式鼓励采用项目式教学,课程资源的建设和使用借助信息化手段,授课采用先进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优化和规范课程教学,并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项目教学法就是在教师的指导下,一个相对独立的项目从信息收集到方案设计,再到项目实施,全环节都由学生负责实施,从而达到学生了解并把握整个过程及每一个环节中的基本要求。项目教学法最显著的特点是“以项目为主线、以教师为引导、以学生为主体”。“一师一优课”鼓励教师授课方式采用“项目式”教学法,使教学由“知识传授”向“能力培养”迁移,由“以教师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中心”迁移,由“成绩导向”向“成果导向”迁移。教师也可根据企业和行业需求单独设立项目,指导学生完成。

对于确实不适合采用项目式教学的优质课,在教学中也要突出理论联系实际,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听课的积极性,指导学生自主学习,在提高学习质量上下功夫。

三、建设范围

(一)全校专职教师均应参与。三年内,每位专职教师所建课程中至少有一门课程达到“优秀课程”标准(结项评分在85分以上)。

(二)所建课程涵盖学校开设的各类课程,包括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及由教师个人申请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等。前期建设的课程应重点关注专业核心课程及已申报建设的模块化课程。

四、建设标准

(一)“一师一优课”授课内容要有30%以上来源于相关行业企业和本学科的前沿知识。

(二)“一师一优课”建设质量标准参照《海口经济学院“一师一优课”建设质量指标体系》(详见附件)执行。

    五、组织管理

“一师一优课”由教务处统筹规划,各学院组织实施。教务处负责制订标准、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和组织评审;各学院负责课程与教师的对接,确定任务与目标,指导督促教师开展课程建设。

    六、评审验收

(一)参与建课的个人或团队负责人填写并提交《“一师一优课”课程结项申报表》,提供项目所要求的各种文件和材料,其中课堂教学录像需要上传至指定平台。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教务处对各单位报送的课程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四)专家组审查申报的课程文件资料,对申请人的讲课视频进行听课评教,评分并确定等级。

    七、其他

(一)评审通过的“一师一优课”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评分考核项目之一,建设情况也将纳入各学院年度考核指标。课程考核成绩同时作为该教师教学评价、校内职称晋升的参考依据。

(二)未达到优秀等级的建设课程,课程主讲教师应依据建设指标体系,不断完善课程,提交结项申请,再次进行认定。

  

 附件:海口经济学院“一师一优课”建设质量指标体系.docx


                                                                                海口经济学院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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