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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浏览:15433次发布时间:2020-05-21 11:46:55来源:本站

海经教务〔2020〕17号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研究与改革,推进教学内涵建设,不断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和培养质量,根据《海口经济学院教研教改项目立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启动2020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坚持“以本为本”,落实“四个回归”,推进“四个一流”建设。聚焦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和关键环节;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立足本职岗位,突出问题意识,以学校建设海南省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服务海南自贸区(港)建设为选题依据。

二、选题范围

项目选题可参照且不限于《海口经济学院2020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1);课题题目必须表述规范,突出研究主题,不宜照抄课题指南的名称;申报者也可结合学校改革发展和个人岗位的实际,确定课题的选题和研究内容。

各单位在组织申报、推荐时应注意相关选题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立项指导思想,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2)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3)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较强的指导意义。

4)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

三、项目层次及资助经费

2020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只可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分开评审,重点项目将不参与一般项目评审。

学校给予重点项目资助1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0.5万元/项的研究资助。

四、立项等相关工作程序

申报人按要求填写《海口经济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1份,经所在单位初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619日前连同申报活页(见附件3)一式1份报送教务处,同时提交申报书、项目申报活页和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

教务处对所报项目进行审查,提交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评审,并报学校批准后公布立项名单。对批准立项的优秀项目将作为推荐申报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或省级教学成果的备选项目。

五、申报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最多只能参与2个项目。

2. 项目组必须吸纳不少于2名学生参加项目研究,且参研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3. 承担校级教研教改项目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新项目。

4. 一般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研究周期超过一年的项目将进行中期检查。

5.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6.各单位要按照申报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切实加强对项目申报的指导和资格审查工作,确保申报质量。

六、其他要求

研究项目原则上一般以三种形式结题:论文结题(至少公开发表2篇论文)、论文+研究报告结题(至少公开发表1篇论文+研究报告,研究报告须有相关行业或专业专家做鉴定意见)、研究报告结题(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切实应用到相关教育教学工作中,教务处将单独对项目应用情况进行核实,研究报告须有相关行业或专业专家做鉴定意见)。




  附件:1. 海口经济学院2020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 海口经济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3. 海口经济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4. 海口经济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

     

202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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