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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全校性公共选修课报选及开课工作的通知

浏览:16548次发布时间:2020-09-24 10:40:41来源:本站

海经教务〔2020〕44号

 

各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在各学院已开设公共选修课的基础上,教务处本学期将继续组织开设部分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含线上、线下两类课程),现就报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报选时间:9月24-27日

(二)开课时间

1.线上课程(慕课):第4周周二(9月29日)起登录平台进行学习(新用户账号:学号;初始密码:学号)。

2.线下课程:第4周周一(9月28日)起开课,第15周(11月18日)结束(含考核)。

二、报选对象

(一)线上课程(慕课):所有在校学生(不含大一新生)。

(二)线下课程:2018、2019级本科生及2019级专科生。

三、开设课程及选课方式

(一)开设课程

本次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开设的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附件2”。

(二)选课方式

登录校园网,通过“教务系统”进行网上选报。网上选课流程:点击“网上选课”--“学生选课”--“选修课程”。

四、有关说明

全校性选修课系公共选修课,不设缓考、补考、重修。课程考核合格后,学生取得该课程相应的学分。学生获得的公共选修课学分中,超过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公共选修课学分的部分,可申请冲抵相应的专业素质拓展学分。无故不参加课程考核者,下一学期将限制其公共选修课程的报选资格。

(一)线上课程(慕课)

1.该类课程需通过网络学习。学生必须亲自选课,不得代选,如若错选责任自负;且选课期结束后,学生应及时确认个人选课信息,结束后不再办理补选、退选手续。

2.学习方式是以在线学习课程为主,参与论坛互动讨论,完成课后作业。课程结束后,学生须参加课程在线考试,各门课程的成绩由平时成绩(授课录像与课后作业、讨论等)与期末考试成绩构成(各占50%)。

3.凡选课后无故不正常开展学习、最终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未

按流程选课课程学习的学生,均不能取得学分。

4.该课程统一归口教务处管理,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65733503。

(二)线下课程

1.报选不足30人或开课期间实际上课学生不足30人的课程,将不安排(或停止)开设。

2.每名学生选课不得超过2门。

3.选修课程所用教材采取自愿购买的原则,学生可以根据任课教师的意见,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统计,教务处提供订购服务。


 


附件1: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开设课程计划安排表(线上课程)

附件2: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开设课程计划安排表(线下课程)

附件3:智慧树学习手册
       附件4:超星平台使用手册

     

 

教  务  处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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