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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各类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浏览:19584次发布时间:2019-09-03 10:03:51来源:本站

海经教务〔2019〕44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过程管理,确保本学期安排的各项实践教学工作有序地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各专业根据培养方案切实做好本学期实践教学工作的组织和安排,制定具体的教学工作计划,加强组织与管理,严格按照学校工作规范,落实实践场所及实践教学所需设备、耗材,确保实践效果。

2.各专业要根据不同阶段的实践能力培养目标,安排本学期有关实践教学工作。

二、管理与监控

1.各学院在制定实践教学的实施方案时,应明确内容、课时安排、组织形式、考核办法等,规范实验(实训)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切实落实实践任务和指导教师,完善实验(实训)指导书内容,确保课时数及教学质量。

2.严明纪律,确保实践教学工作安全有序。对于在校外实施的实践教学,要进一步明确指导教师职责,做好实施前动员工作,进行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实践过程中,各学院要加强指导和监控,了解实践教学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3.教务处将联合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根据各学院报送的实践教学实施方案,对各项实践教学工作开展检查。

三、各项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各学院于9月15日前报送学生夏季实践小学期的考核答辩具体工作安排,含答辩的时间、场地、具体分组情况、评分标准等。

2.各学院于9月15日前报送《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开课情况一览表》(附件1),要求填报内容严格按照范例填写(附件2)。

3.各单位抓紧落实各专业本学期开设实训周的具体实施方案(附件3),原则上至少应在项目开展前一周报送。

4.对于本学期提前开展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的学院,至少提前一周报送相关材料。

以上各项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送教务处(行政中心221室),联系人:迟晶元,联系电话:65733503。

四、其他

1.各项材料填报务必规范、准确,学院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报送教务处,填报内容将作为教学检查的依据。

2.各单位要做好实践教学工作总结。包括各类实践教学工作基本概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典型事例、改进措施等。

3.各单位要重视对各类实践教学活动的影像资料及特色性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存档。

 

 

附件:1.海口经济学院2019-2020学年第1学期实践教学开课情况一览表

2.海口经济学院2019-2020学年第1学期实践教学开课情况一览表(范例)

3.海口经济学院实训周教学实施方案

 

 

教  务  处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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