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撤项】关于2015-2017年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未结项撤项的通知
浏览:20217次发布时间:2019-10-18 15:32:34来源:本站
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不断加强校级科研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按期结项率,根据《海口经济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浅析“一带一路”大背景下的海南民间公益事业的现状与发展》、《海口“双创”中南海网新闻宣传效果研究》和《低碳引导下海口交通问题诊断与优化研究》这3项未按要求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作撤项处理。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可申报新的校级科研项目,撤项项目有借款或提前预支的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前往财务处进行结算。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收到通知后及时告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并督促在研项目的负责人增强诚信履约意识,认真开展项目研究,及时结项。
科 研 处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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