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结题】关于做好2018年度海南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浏览:27375次发布时间:2018-12-13 15:32:02来源:本站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琼教高〔2018〕317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结题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18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厅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日,网上申报网址为124.225.62.14,网上申报账号和密码与申报项目时一致。申报者需从网上提交《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资助项目终结报告书》、《经费使用情况表》、《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原有申请评审书》、《中期检查报告》、《变更申请表》、《研究成果》。
温馨提示:网上提交附件要求:经费使用情况表请到校财务处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盖有省教育厅公章)、原有申请评审书请扫描后上传,研究成果也扫描后请上传,研究成果中的论文请扫描封面、目录、论文全文进行上传,专著请扫描封面、目录及标注页即可,专利、获奖等成果扫描后上传。所有扫描上传的材料容量不能过大,尽量采用容量小的格式进行上传。
二、项目结题按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1)执行,结题标准参照管理办法中第十三条第四款,未达标准的请不要报送结题材料。
三、已到结题期限仍未结题,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按撤项处理,三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同类课题。
四、 结项材料中封面“承担人员”处应写项目负责人及所有成员,且与申请书保持一致,结题汇总表中“项目成员”请与原申请书保持一致。
五、项目需填写《经费使用情况表》(见附件4)。
六、附件2“结项材料统一格式”中的“结项材料目录”要与实际提供的材料一一对应(包括先后顺序),纸质材料与网上提交材料也要一致。
七、项目负责人应认真详细填写教育厅编制的【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终结报告书】(见附件3),材料的整理请按照附件2【我校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资助项目结项材料统一格式】装订。完整、装订成册的结题材料一式三份(A4纸)经单位审查后于2018年3月7日前统一报送科研处,逾期不候。
温馨提示:请不要用塑料封皮进行装订。论文请复印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并与结题材料一起装订,著作、教材或其它材料提供2本(册、件)原件,如有用数据库光盘结题着请提供2张光盘,并且粘贴在结题材料的后面,材料统一报送省教育厅后,恕不退回。
八、项目负责人需填写《结题汇总表》(见附件6),提交学院汇总后报送科研处(纸质一份、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hjykyc@126.com)
九、联系人:梁老师联系方式:65733787(8787)
附件:
2. 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材料装订要求 .doc
7.附件1: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doc
8.《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 13745-2009.doc
科 研 处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