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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8355次发布时间:2023-03-27 16:26:45来源:本站

海经院通20232

各学院: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启动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生的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促进毕业生就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收入家庭(脱贫监测户、相对稳定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下同毕业生,残疾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同时符合低收入家庭、残疾助学贷款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二、 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评定、公平公正、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每人15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三、申领和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请各学院应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毕业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获国家助学贷款(低收入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等证明材料。

  3.毕业生本人身份证银行卡(仅限中行)扫描件。

注: 以上所有材料须打包到一个文件夹内以“姓名+学院+专业”格式命名提交至毕业生所在学院。毕业生提交申请材料时均须由所在学院严格把关,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

(二)上报材料 

410日前,各学院将申请材料打包汇总报送我办。材料包括:

1.《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须用Excel表格制作);

2.毕业生申请材料。

(三)资金拨付 

经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呈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核审,由省财政厅将求职创业补贴核拨至学校帐户。

(四)发放备案 

学校收到补贴专款后,会及时将补贴发放至毕业生本人账户,并将加盖公章的 “银行发放回执明细”报送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人才管理服务处备案。

学校指定就业指导中心会同纪检监察室对此项工作全程监督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除责令其退回补贴资金外,还要将不良记录记入其本人学籍档案,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65733542

接收举报文稿邮箱:191680781@qq.com 527724770@qq.com

 

附件1 求职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2 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基本情况汇总表.xls

 

 

                                         海口经济学院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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