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首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以及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验收结果的通知
浏览:3347次发布时间:2023-03-27 16:55:25来源:本站
海经院党〔2023〕9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海口经济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首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以及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验收的通知》(海经院党〔2022〕34号)要求,各建设单位在建设期内坚持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扎实开展培育创建工作,大部分单位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有效带动高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按照验收工作安排,经建设单位对标自查总结、党委组织部部门把关审核、校党委审查、校园网公示,最终认定2个“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建设单位、2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建设单位,3个“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单位通过验收。现将验收通过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
各验收通过单位要进一步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高校党建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凝炼、宣传建设经验和培育成果,及时在相关平台、网站上发布有关工作进展和成效经验。各基层党组织要强化品牌塑造,提升示范成效,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着力健全完善党对高校全面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下一步,校党委将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进一步巩固党建“双创”工作成果,发挥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特色化、品牌化建设,促进学校党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同时,学校将设首批验收单位党建工作创建工作特色案例专栏,宣传建设经验和培育成果,请验收通过单位4月24日前,将案例材料交至党委组织部。(具体要求见附件2)
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及电话:周艳华,王玲 65733556。
附件2 校首批党建“双创”建设单位工作案例(范例).docx
中共海口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