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结题】关于开展2019年校级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
浏览:24897次发布时间:2019-06-04 12:28:57来源:本站
关于开展2019年校级科研项目
结题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海口经济学院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 我校2019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2018年(含)以前校级科研已立项而未结题项目。
二、结题材料要求与报送时间
申报者需提交《海口经济学院校级课题申请书》、《海口经济学院校级课题立项任务书》、《海口经济学研科研资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项目在研时间一年以上课题需要填写)、《海口经济学院校内基金项目终结报告书》(见附件2)及相应研究成果复印件等材料,结题材料按统一格式(见附件3)制作,并按照目录顺序胶订成册(一式三份,材料存档,不予退回)于9月10日前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同时将所有相关结题材料扫描电子版压缩上传科研管理系统。
三、相关要求
1.结题材料一式三份(A4纸打印装订,并附电子文档),由单位相关领导审核后,统一报送科研处。
2. 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需对在研项目的重要事项进行变更的,由项目负责人向科研处提交《海口经济学院科学研究项目变更登记表》(科研处网页下载专区及科研群下载),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科研处审批、备案。
3.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结题材料,且未提交项目延期申请者,将视为自行终止项目研究。
4. 凡被终止的研究项目,其项目负责人二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联系人:梁老师、何老师
联系电话:65733787(8787)
附件:1、海口经济学院校内基金项目终结报告书
2、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材料装订要求
3、2018年校级科研课题结题汇总表
科 研 处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