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
浏览:6715次发布时间:2021-01-14 10:11:07来源:本站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节点安排
(一)2021年1月22日前,申报人申请开户,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我校科研处申请开户(见附件1);
(二)1月23日至3月3日期间,申报人系统填报;
(三)3月4日至9日期间,各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从学术水平方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示同意申报意见;
(四)3月10日至16日期间,科研处根据各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推荐,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退回问题材料进行修改;
(五)3月17日至18日期间,科研处确定本年度申报材料,列出项目清单,申请发函并报送申报材料。工作要求详见附件2和附件3。
本次集中批次申请全面试行无纸化申报,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各二级学院需于3月3日前提交电子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管理员信息表”(见附件2);3月9日前需将本单位“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推荐表” (见附件3)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的扫描版发至科研处邮箱,同时联系科研处进行确认。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初审结果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1年4月29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四、其他应注意事项
(一)2021年申请代码进行全面调整,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为保证依托单位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内如果有依托单位发生单位名称变化的,应于2021年3月1日前完成变更手续。
(三)《指南》拟于2021年1月中旬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四)结题/成果报告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
(五)“项目申请接收注意事项”“项目申请人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和4。
五、咨询与联系方式
(一)各类事项及各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5)。
(二)科研处联系方式:
梁老师,65733787、hjykyc@126.com。
附件:1. 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账号上报信息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管理员信息表
3.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推荐表
4. 项目申请接收注意事项
5. 项目申请人注意事项
6. 各类事项及各部门咨询电话
科 研 处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