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验收】关于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的通知
浏览:6552次发布时间:2021-01-18 09:25:37来源:本站
关于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为做好省科技计划项目跟踪管理工作,决定对已到期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行集中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本次集中验收的项目包括执行截止期为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批准延期的项目以省科技厅批复延期后的日期为准。
二、验收材料要求
(一)填报科技报告。
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218.77.186.200)→科技报告→填写最终科技报告→提交。
(二)在线填报验收材料
项目负责人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218.77.186.200/egrantweb/),按照提示要求在线填写验收材料《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在附件栏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具体流程如下:
登录系统→项目管理→项目验收→填写验收申请→进入填写→提交
三、网上填报提交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3月20日。提交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逾期不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填报人填写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真实。
(二)填报人在管理系统中填写提交验收材料时注意:1. 扫描上传加盖公章的单位承诺书;2. 扫描上传加盖公章的项目验收申请表;3. 扫描上传加盖单位财务章的项目(课题)经费决算表;4. 扫描上传签字盖章的项目任务书;5. 上传已呈交且审核通过的科技报告;6. 其他需上传的附件。
(三)逾期未提交验收材料的项目,根据《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不通过验收”处理。
(四)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项目验收工作,做好本单位到期未验收项目的清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项目验收材料到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再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提交至省科技厅。
联系人:梁老师 何老师
联系电话:65733787
科研处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