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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 “优秀教学奖”等七项奖项评选工作的通知

浏览:7354次发布时间:2022-06-15 17:27:15来源:本站

各单位、各部门:

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充分发挥先进典型表率示范作用,表彰奖励本学年度在学校各项事业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个人,根据教职工表彰奖励规定》等文件精神,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度“优秀教学奖”“优秀科研奖”“优秀管理服务奖”“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优秀专业导师”“师德标兵”等七项奖项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21年9月1日前来校工作的在职在岗教职工;学校党政联席会成员原则上不参评。

二、参评条件

(一)符合《教职工表彰奖励规定》中相应奖项的评选条件。

(二)本学年优秀教学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本学年,教学综合效果良好,在学生评教、学校全覆盖督导听课评价、教学资料检查等教学质量量化打分评价中排序在前20%。

2.本学年,在教学质量工程方面作为负责人完成校级课程(专业)建设或参与省级以上课程(专业)建设项目(排名前三)或主持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与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排名前三);或公开发表1篇以上高质量教研教改论文;或在校级(含)以上教学(技能)比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成绩;或指导学生在各类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含行业协会赛事)中取得前三名(排名第一的指导教师);或获得近一次省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五);或成功入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教学相关的建设项目或试点名单。

3.本学年,在迎接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前两个阶段工作中,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

)本学年优秀科研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本学年至少有1项省级及以上在研项目(含本学年度立项,在研或结题),或横向项目经费到账5万元及以上。

2.本学年公开发表(出版,采纳)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学术价值较高,有一定的影响力。

3.本学年个人科研考核分数超过相应要求的分数。

)本学年优秀管理服务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来校连续工作3年(含)以上。

2.本学年度个人考核等级原则上为“优秀”等级。

3.本学年能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管理与服务效果受到师生员工的好评,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内涵建设水平、夯实迎评申硕基础、优化内部治理体系、推进校园基本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本学年“优秀辅导员”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担任辅导员时间2年(含)以上,模范履职,出色完成各项工作,满足《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要求;个人学年度考核为“称职”(含)以上等级且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单项工作)表彰。

2.本学年,所带班级获得校级以上奖励1次(含)以上。

3.本学年,本人在校级(含)以上刊物、研讨会、征文活动发表学生教育管理类论文1篇(含)以上。

)本学年度“优秀班主任”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担任班主任时间1年(含)以上能较好地履行班主任职责,工作成效突出,形成了班主任工作特色和教育风格校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班级班风学风好。

2.参与班级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不少于4每月谈心谈话不少于3人次参与班级党团组织活动不少于4次,参与班级第二课堂活动不少于4深入学生宿舍不少于4

3.本学年,任职班级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

)本学年“优秀专业导师”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担任专业导师1年(含)以上能较好地履行专业导师职责。

2.本学年,开展专业辅导报告会(如何开展专业学习)2(含)以上,开展学业成绩分析、经验交流、方法指导的主题班会2(含)以上,对学业困难学生结对帮扶2(含)以上;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类项目1项(含)以上;所带专业中参与研究课题的学生2名(含)以上

3.本学年,任职班级学生获得校级以上专业(学科)竞赛奖励,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

)本学年“师德标兵”须满足以下条件

1.来校连续工作3年(含)以上,且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等级。

2.能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职工日常行为规范》等,爱国守法,热爱教育,立德树人关爱学生;以身作则恪守职业操守,严谨治学弘扬传统美德,为人师表致力学校发展,顾全大局圆满完成本职工作,工作业绩突出且事迹感人,受到师生广泛赞誉。

3.本学年,个人师德考核为“优秀”等级。

三、评选表彰名额及推荐指标

荣誉称号

评选表彰拟定名额

推荐指标

优秀教学奖

10-24

各教学单位至多推荐2名

优秀科研奖

5-8

各教学单位至多推荐3名

优秀管理服务奖

5-8

各二级单位至多推荐1名

优秀辅导员

5-10

5名专职辅导员(含副书记,下同)以下的学院推荐1名,5-10名专职辅导员的学院推荐2名,10名以上专职辅导员的学院推荐3名。

优秀班主任

5-10

各二级学院至多推荐1名

优秀专业导师

2-5

各二级学院至多推荐1名

师德标兵

2-15

不限

注:推荐仅能参评一项。

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报

6月15-20日,个人申报,填写相应申报表,准备相关材料,提交所属单位。

(二)单位推荐

6月21-27日,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教职工申报情况,对申报者进行考察、评议,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不少于3日)。

(三)职能部门审核

6月28-7月1日,相关职能部门对各二级单位推荐的各类推荐人选进行初审教务处负责对推荐的“优秀教学奖”“优秀专业导师”人选进行初审学生工作部对推荐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人选进行初审人事处对推荐“优秀管理服务奖”人选进行初审,人事处、党委办公室对推荐的“师德标兵”人选进行初审人事处汇总各类奖项初审情况并征求有关意见,将初审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3日)。

(四)学校审定

人事处将公示无异议的初审结果报学校审定。

(五)联系方式

人:陶莎

联系电话:0898-65733533(8533)

电子邮箱:375564533@qq.com

 

附件1 海口经济学院2022年度“优秀教学奖”申报表.doc

附件2 海口经济学院2022年度“优秀科研奖”申报表.docx

附件3 海口经济学院2022年度“优秀管理服务奖”申报表.doc

附件4 海口经济学院2022年度“优秀辅导员”申报表.doc

附件5 海口经济学院2022年度“优秀班主任”申报表.doc

附件6 海口经济学院2022年度“优秀专业导师”申报表.doc

附件7  师德标兵申报表.docx

附件8 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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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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